执牛耳网编辑Aira 发表于 2016-09-04 22:01
阅读数: 1910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这一年来,我国广告市场秩序有何变化?未来对广告市场监管还将采取哪些举措?记者31日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
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广告无处不在。它好处多,问题也不少,虚假违法广告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令人痛恨。
新广告法在广告代言人、药品和保健食品、烟草、互联网广告等很多方面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但能否真正成为“史上最严”,还要看施法执法实际。
甘霖介绍,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约2.4万件,罚没款约4亿元,有力地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同时,大力加强不良广告整治力度,并着力强化互联网广告执法。
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监测违法广告数据已连续数月保持在较低水平,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实施前下降了84.29%。
甘霖同时指出,虽然与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前相比,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实现历史性好转,但这是在监管机关的高压和集中整治之下实现的,基础还有待加强,尚没有形成常态。最近一段时间,虚假违法广告在个别地区和媒体还出现反弹苗头,需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同时,企业和媒体的守法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广大企业和媒体的广告法律意识有很大的提升,但仍有个别企业和媒体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一味追求“眼球效应”,发布一些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需要进一步加大防范处置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此外,广告监管工作遇到了更多新事物、新问题,对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广告监管方式更加现代化
广告的形式越来越丰富,发布渠道也正在从传统媒体转向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视频、微博、微信朋友圈都能成为发布广告的地方。该如何实现对全国广告市场秩序的有效监管?
甘霖介绍,工商机关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监管方式,加强广告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
针对传统媒体广告,工商总局逐步完善广告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广告监测范围,稳步推进广告监测对象向县级媒体延伸,提升广告监测效能。
面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广告,工商总局正在加快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年底将有望覆盖全国互联网广告份额的九成左右。
此外,还将探索推进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建设,目前已在试点地区开展户外广告监测。
甘霖说,一年来,相关监测平台月均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发布的各类广告近500万条次,有关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及时派发各地调查处理。总之,科学有效的监管较好地促进了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也为广告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互联网广告将成监管“重头戏”
我国的互联网广告发展突飞猛进,大有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势头。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的一些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甘霖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暂行办法突出互联网广告特点,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厘清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义务和责任。
记者了解到,付费搜索该如何界定的问题一直广受关注。暂行办法明确付费搜索是以推销商品或服务为目的,改变了自然搜索的排名或位置,属于广告。
从9月1日开始,互联网广告都要显著标明“广告”二字,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同时,暂行办法还对程序化购买、互联网广告发布者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甘霖介绍,随着暂行办法施行,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也将投入试运行,将初步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推动实现以网管网。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广告市场秩序的严管,并不是把广告管死,而是让广告产业更加健康地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为消费者服务。”甘霖说。
本网编辑。所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执牛耳立场,最终解释权归原作者所有。
【执牛耳新媒体|数字营销技术邦】
Digital Marketing Technology Space
——更懂营销的科技商业报道
提供复杂商业环境中的优质数字营销内容,为数字营销业界领袖带来立体式阅读。执牛耳新媒体(www.zhiniuer.net)定位为“数字营销技术邦”,于2015年12月25日全面上线。以打造全球数字营销技术领域首席媒体平台为目标。目前团队积极依托专业素养,全力为数字营销领域从业者搭建有质感的交流空间,执牛耳新媒体内容传播矩阵至今已与百余家互联网企业、媒体传播公司、品牌主、业界品牌活动等建立了深厚的内容交流关系。
网站编号:2415825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110105018978892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
反馈建议、业务咨询与媒体合作:13051575215
投稿邮箱:zhiniuerox@163.com
内容主编微信号:AdMarketer
官方微信账号:执牛耳[zhiniuer]、执牛耳传媒[zhiniuermedia]
寻求报道QQ:2603466379
【版权声明】
1、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道、图片、视频、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相应的版权或许可使用权均属本网站所有。
2、凡未经执牛耳新媒体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及个人不得转载、复制、重制、改动、展示或使用执牛耳网站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执牛耳网站所属服务器上建立镜像。如果已转载,请自行删除。同时,我们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网站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对网站上、网站下设的个人主页(专栏主页)以及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因该信息而产生的任何纠纷与损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发现上述信息存在问题欢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尽快联系。
5、本站之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执牛耳新媒体www.zhiniuer.net】所有。
Copyright ©2013-2018北京执牛耳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执牛耳 | 数字营销技术邦
以打造全球数字营销技术领域首席媒体平台为依托,致力于提供数字营销内容服务和技术服务的传播机构
执牛耳原创内容,版权归执牛耳传媒(www.zhiniuer.net)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