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牛耳网编辑Aira 发表于 2017-02-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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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时间,沃尔玛持有的京东股权从去年6月的5%一路增加至超过10%,增持间隔短且迅速。就双方在中国市场的落地合作来看,最具看点的沃尔玛大卖场入驻京东到家还未大范围铺开,若此项合作效果显著,后续不排除沃尔玛再次增持京东。
京东日前递交的SEC文件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沃尔玛一共持有京东2384954010股A类普通股,占京东总的A类普通股的12.1%。2016年6月,双方同时宣布,沃尔玛将获得京东新发行的1.4亿A类普通股,约为京东发行总股本数的5%,并在多个战略领域进行合作,沃尔玛还承诺将增持京东股权。
2016年10月,沃尔玛第一次宣布增持,所持有的京东A类普通股增加至10.8%,并获得京东董事会观察员资格。根据京东近日提交的SEC文件,沃尔玛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增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次增持后,沃尔玛又战略投资了新达达5000万美元(约合3.36亿元人民币),这是一家去年4月刚刚合并成立的新公司,拥有本地即时物流平台“达达”和生鲜商超O2O平台“京东到家”,京东以“京东到家”业务换取了新达达47.4%的股权并一举成为最大股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沃尔玛共持有京东10.1%的股权。
沃尔玛和京东在一系列的资本合作同时,目前已经呈现的落地动作包括沃尔玛旗下山姆会员商店独家入驻京东;沃尔玛全球E购停止独立的App业务并且以沃尔玛全球官方旗舰店的方式入驻京东全球购;广州、深圳等地的20多家沃尔玛购物广场作为首批门店接入京东到家平台。
沃尔玛对电商的大手笔投资不仅仅发生在中国,去年8月,沃尔玛宣布以约33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电商Jet.com,被业界认为是其在电商领域挑战亚马逊做出的最大动作,9月末印度最大电商Flipkart也进入沃尔玛的收购清单。而在中国,即使增持京东股权至10.1%,沃尔玛也只有董事会观察员身份,没有提案权和表决权。
京东集团CEO刘强东持股18.2%,拥有80.9%的投票权。因为刘强东持有的主要是B类股,B类股每股拥有20票投票权,而A类股每股只有1票投票权。这使得即便沃尔玛大幅进行了增持,但刘强东依然牢牢控制着京东的控制权。这与沃尔玛战略投资的定位不符,也与沃尔玛在世界其他国家的电商投资风格不一致。
沃尔玛曾经逐步增持并全资控股1号店,虽然提前占座但并未因此而在电商领域有所突破。沃尔玛对电商寄予厚望促使它再次出手,去年6月和京东战略合作后,沃尔玛将在中国的电商发展以及实体零售的转型等几乎所有机会都押在了京东一家之上。但是京东和1号店在体量上没有可比性,并不容易控制,同时在看到实际效果之前,沃尔玛也不敢轻易出手。一方面,实体门店的发展还未找到新的发展路径,据统计,2015年沃尔玛在华新开门店23家,仅关闭1家门店。而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沃尔玛新开24家店(含3家山姆会员店),关闭门店13家。另一方面,电商对于零售业务的推动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目共睹,沃尔玛中国已经明确提出“致力于成为一家真正的全品类O2O零售公司”。
沃尔玛2015年就推出了O2O平台“沃尔玛”(由最初的“速购”改名而来)App,在广州、深圳等地率先试行,但一直没有广泛铺开。去年最早接入京东到家平台的20多家沃尔玛门店也是基于“沃尔玛”的O2O覆盖范围。不过,在沃尔玛和京东到家的O2O大戏刚刚开幕时,国内的O2O热潮已经退烧,提供送货到家业务的公司大多偃旗息鼓或者收缩业务,单纯地将消费者在O2O平台上下单的商品送货到家并不是一个走得通的模式,实体门店和O2O平台需要在商品、库存、供应链等各个方面打通运作,另外,实体门店的生鲜商品对于O2O化有着目前难以越过的标准化障碍,这些都决定了O2O双方需要深度捆绑合作,愿意为此做出改变和付出,仅有董事会观察员身份的沃尔玛可能需要继续增持才能推动双方合作有效深入地开展下去,才能“成为一家真正的全品类O2O零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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